来源: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19日 |
2019年,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渠道,努力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本报告由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 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信访室)、行政审批科(信息化科)、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和权益科(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建设工程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和灾害防治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森林资源利用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共18个科室。机关行政编制4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工会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二)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解政务信息公开责任目标,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积极参加“电视问政”等活动,通过节目访谈解读政务服务内容、答复公众疑惑、回应社会关切,收到了较好效果。积极与各新闻媒体联络,宣传报道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并通过市局网站及时发布信息,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城乡规划、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科普活动等工作,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1.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一是依托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对办事指南服务信息进行同源管理和发布。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实体大厅等多渠道同源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二是按照“只跑一次”的标准,进一步巩固、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时限、网办深度等要素信息的统一。
2.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着力推进政务服务软硬件建设,建设大数据“一网三平台”,全市“一张网”外网覆盖率达到100%,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和大数据中心框架搭建完成。市政务服务云受理平台与本地电子证照库联通,自然人与法人办事相关证照数据入库,并完成自然人与法人办事本地认领证照的调用和共享。积极与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领取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信息化)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建立政府信息保密检查制度和审查程序,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程序审核发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置,全年无泄密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内容。通过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1次组织机构更新信息,30条矿业权出让转让公告、16条土地承包转让权公告、23条城乡规划公示、10条林业审批公示、4次土地供应审批结果、5条行政处罚信息、42条规划计划、41条征地信息公开。2019年度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共计130条,基层动态66条。
2.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林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本情况、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实现了办理事项实时公开。在市局办公大楼和市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立投诉箱、意见箱、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96 |
35 |
33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1 |
13 |
7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 |
7367830.8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其中依规出具答复书3份,按时答复率为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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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1 |
0 |
0 |
5 |
34 |
2 |
0 |
0 |
36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创新公开载体、加强队伍建设、改善硬件设施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平台建设、公开内容、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
我局将着重改进以下方面工作,进一步推进透明政府建设,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对重要事项和决策努力探索事先征求公众意见,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业务人员对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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