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3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联政策: 585440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背景下,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同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提出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归口成果管理,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4号);

  4.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鄂工建审改发〔2020〕1号);

  5.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6号);

  6.自然资源部、湖北省、鄂州市其他有关文件。

  三、目标任务

  以优化工作流程、培育服务市场、实现成果共享、加强监督监管为抓手,落实统一的测绘技术标准,切实解决建设项目测绘业务多、测绘耗时长、成果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实现简化办事手续、共享数据资源、缩短测绘时间、节约测绘成本、全面提速增效的目标任务。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十五条,明确了制定依据、实施范围、部门职责、分阶段整合、业务流程、成果共享、质量保障等内容。经征求各单位意见修改完成后,形成最终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实施范围。“多测合一”改革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过程中涉及的多项测绘业务。

  2.明确部门职责。“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实施“多测合一”成果共享互认,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各职能部门负责推行“多测合一”服务和监督落实。

  3.明确分阶段整合。“多测合一”服务项目按照立项选址、供地施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整合若干项专业测绘为四个综合测绘事项。

  4.明确业务流程。按照项目委托及登记、测绘作业、成果报送、成果汇交的工作流程实施“多测合一”测绘服务。

  5.明确成果共享。拟建设“多测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建设单位网上自主选择测绘服务机构、签定服务合同,测绘成果网上提报、检查、推送等功能,保障“多测合一”数据成果在不同层级、部门、业务共享互认。

  6.明确质量保障。加强测绘市场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委托第三方加强“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合格,保障项目单位(个人)和房屋产权人合法权益。

  五、执行标准

  “多测合一”测绘成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的测绘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关键词诠释

  (一)“多测合一”: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过程中涉及的测绘业务,依法依规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服务机构按照综合测绘事项对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配套设施等进行测绘获取数据,受委托测绘服务机构根据不同部门需求,分别提取、计算、核验面积信息。

  (二)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含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三)“多测合一”范围: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选址阶段、供地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在内的全流程、各阶段测绘服务事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以及不动产登记业务。

  (四)“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是指具备承担“多测合一”测绘业务相关测绘资质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

  七、注意事项

  《实施细则》所提及的“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范围、“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等基本定义,均限定在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内。

  八、《实施细则》试行期及修订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实行期间如国家、省有新的规定、要求,则从其规定。

  九、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27-60698600

   
                           
关联文件:
             

1、关于印发《鄂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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