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以下三要件:
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防范重点
重点领域:各类涉林合作组织及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提供的养老服务、森林康养、托管造林、野生动植物经营、批发零售、预付消费、房地产、网络借贷、私募基金、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领域。
重点场所: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商场、超市、公园、社区、城镇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养老机构、电子商务机构、信息咨询机构等商业机构;林业行业展会、博览会、论坛等商业活动现场。
三、涉林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1.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
2.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
3.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涉林非法集资行为;
4.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5.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四、防范非法集资小妙招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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