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鄂州市政务环境“十大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政务环境“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鄂州市政务环境“十大提升行动”
实 施 方 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和《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务环境“十大提升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抓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便利度、政务网上办理完备度、政务审批服务成效度、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度、政务诉求响应度、政务评价好评度、政务体验满意度、政务监管精准度、政务公开透明度、政务文明美誉度十个方面大幅度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
1.抓好“一站式”服务。按照“一门一网一次”要求,除涉密和不宜进驻的事项外,其他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门”(进一次办多件事)。
2.完善政务服务功能。合理设置政务大厅功能区,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增强“一站式”服务体验感。着力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基层政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政务服务进社区、进村湾,实现高频事项就近办。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政务服务全域办、就近办、异地办。
3.做实“一窗受理、集成通办”。市区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全面实现线上统一入口、线下统一受理审批,综合受理率达到100%。落实“88政务”,实现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增设“主题综窗”,实行水、电、气报装综合受理,增设5G新基建等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4.优化“政务助理+审批官”服务模式。实行审批官入驻大厅精选制、审批责任制,完善审批官“五单”管理,提升政务助理综合受理水平。
5.创新审批服务便民举措。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和“午间窗口”,满足市民办事需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满足特殊对象“帮办代办”服务需要。
(二)提升政务网上办理完备度
6.推进“一网通办”。做好国家和省取消、下放或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工作。按照“应领尽领”原则,对市、区、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及时进行调整。统一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提供政务服务。引导群众网上办事,线下通过各级审批服务平台办理并及时入库。以系统对接、数据联通、电子证照广泛应用等为基础,实现“一网通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联通率、全程网办事项比率、“最多跑一次”比率2020年7月份达到97%以上,10月底达到100%。实现办件“零超时”。
7.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流程再造,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政务服务一次办事项达1550项,一次办比率在2020年7月底达到97%,10月底达到100%。整理编制办事指南和优化办事流程在2020年7月底达到1000项,10月底达到100%。
8.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落实省市区乡村政务服务事项“五级48同”要求,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推出办事指南二维码,实现引导服务“扫码通”。推动同一事项在全域实现无差别受理、标准化办理,实现线上线下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
9.推进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提高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平台对接深度。对接使用全省统一受理平台,应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统一支付、统一物流支撑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窗口服务端“四端”融合。依托“鄂汇办”APP,确保水、气、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三)提升政务审批服务成效度
10.大力推进“四办四减”。在鄂州政府门户网站、湖北政务网、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公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进一步加大“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力度,推动审批效能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11.推广应用无纸化办公。选择试点,分别建设OA办公系统,逐步推广为全市政务办公协同平台,实现市、区、乡镇多级政务办公一体化。
12.拓展“一事联办”。围绕“开办饭店、副食店、物流公司(货运)”等常见场景,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围绕企业和自然人两个生命周期,积极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逐步推出更多“一件事”并联办理。
13.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域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
14.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继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公布依法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切实做到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15.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指南,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对清单之外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相关部门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费用,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推进中介服务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
16.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水电气报装、纳税时间。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获得用水“321服务”、获得用气“310服务”、办电“321服务”。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10%,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
17.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通办”。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按需归集率100%、共享使用率100%、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率85%。市级不动产异议、抵押权(预告)注销、查解封、更正、换证登记,即时办结;购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不含批量)、预告、持不动产证书的二手房转移登记(不含继承)2小时办结;“标准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其它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
18.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运用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实行承诺审批制、先建后验,推进“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进一步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事项和材料,实现申请材料信息“一次提交、多次复用”。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8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
(四)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度
19.推进数据归集与共享。继续做好数据归集、清理,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建好主题库。开展省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清单、材料、证照“三位一体”数据支撑体系。推进数据资源平台与省大数据对接。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启动电子印章应用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全市数据动态更新率在2020年7月底达到97%,10月底达到100%。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智慧政务建设。
20.加快企业电子身份应用。办理营业执照时,同步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可直接下载使用。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涉企服务高频领域深度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联通率100%,证照数据更新及时率100%。所有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证照材料依法共享;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相关部门可以共享的证照、重复填报提交相同材料。持续推进“一人一企一档”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打造“一次录入、自动归集、多次复用、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个性化专属数据空间。
(五)提升政务诉求响应度
21.完善“民呼我应”服务体系。畅通“民呼我应”渠道,及时回应政务诉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协调相关部门主动服务,形成联动机制。
22.提高12345热线办理效能。将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统一整合至12345服务热线。实现突发、急办事项30分钟签收,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问题1个工作日签收,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疑难事项1个工作日签收,5个工作日内办结。建立12345热线群众政务诉求办理工作效能监督机制,完善12345 平台诉求回访、差评整改反馈机制,将12345市长热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复杂诉求事项办理情况纳入专项督查范围和各级绩效考评范围。
(六)提升政务评价好评度
23.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点全面开展“好差评”,全面接入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好评率达到95%以上。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对差评限期整改并反馈,评价结果、问题整改情况“双公开”。
(七)提升政务体验满意度
24.推出“一送三免”。针对新开办的企业赠送一套公章,对办事主体在市政务大厅免复印费、法人办事免邮寄费、免停车费。
25.完善“帮办代办”机制。推行全市重点项目及企业帮办代办服务,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八)提升政务监管精准度
26.推进“一网统管”。借鉴先进地区城市治理“一网统管”经验,以“一屏全查,一网全管”为目标,创新监管方式。对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监管数据全量归集;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联办”、“鄂汇办”、信用湖北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推进“一网统管”。
27.加强监管协调联动。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上报。梳理监管事项,完善监管事项目录,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8.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涉密项目除外)。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适时应需建立招标投标“绿色通道”。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
(九)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
29.全面深化政务公开。2020年底前,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公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及部门信息,各地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诉求,定期通报政务公开推进情况。在政务服务“一张网”、“鄂汇办”APP、信用鄂州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十)提升政务文明美誉度
30.推进纪律作风和政务文明建设。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加强政务工作人员纪律作风、行业规范、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开展“微笑服务”“暖心服务”“清亲政务”等人文关怀活动,加强服务言行、着装、礼貌等文明服务管理,实现政务文明大提升。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着力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问题,完善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督查考评办及有关部门要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营商环境专项考核。
附件:《2020年鄂州市政务环境(“一网通办”)考核细则》
附件
2020年鄂州市政务环境(“一网通办”)考核细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内容(要求) |
分值 |
计 分 方 法 |
牵头单位 |
责 任 单 位 |
完成 时限 |
1 |
政务服务便利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一) |
抓好“一站式”服务 |
按照“一门一网一次”集中办理改革要求,加紧推进未进驻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除涉密和不宜进驻的事项外,其他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或在政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重点要求进驻网上政务大厅,落实网上办。 |
2 |
未进驻各级政务大厅的不得分。 |
各级政务 服务机构 |
有应进而未进驻事项的部门 |
2020年7月 |
2 |
完善政务服务功能 |
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合理划分大厅办事窗口区、等待休息区、填表区、自助终端服务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和服务咨询区等功能区;各相关部门及机构因地制宜配置相应的便民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饮用水、免费报刊书籍借阅、免费充电、自助电脑等服务。 |
3 |
未合理设置功能分区的扣2分;便民设施每缺少一样扣0.5分。 |
各级政务 服务机构 |
市行政审批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所有政务服务机构 |
2020年7月 |
|
3 |
做实“一窗受理、集成通办” |
各部门与政务服务大厅签订协议,授权综合窗口进行受理。 |
1 |
未签订授权协议的不得分。 |
各级政务 服务机构 |
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 |
2020年7月 |
|
市、区两级政务服务机构出台统一出件机制,并推出统一出件清单;进驻实体大厅各单位的事项办结后由大厅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域统一出件窗口出件(制定统一出件机制,提供统一出件佐证资料)。 |
3 |
在大厅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出件的不扣分;不能在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出件的扣3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气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
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按照营商环境考核要求增设“主题综窗”,配置水、电、气报装综合受理窗口,增设5G新基建等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
5 |
未建立模式的扣1分,未实现“一窗通办”扣1分,未配置水电气综合受理窗口扣1分,未增设复工复产、5G新建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各扣1分。 |
各级政务 服务机构 |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安泰天然气公司)、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市行政审批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
2020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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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务服务便利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一) |
优化“政务助理+审批官”服务模式 |
已进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的单位要选派本单位业务能力强、体制内工作人员作为审批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公。 |
2 |
未派驻审批官的不得分,审批官选派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安泰天然气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委、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广电网络公司、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但未设立实体窗口的单位按要求明确后台审批官,实现与大厅政务助理无缝对接。 |
2 |
未建立联系机制,人员变动未及时对接的扣1分,审批官与政务助理对接不畅的扣1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气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
5 |
创新审批服务便民举措 |
各单位出台并提供创新政务服务的文件、方案举措和案例。 |
3 |
未开展创新活动、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得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残联、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
公积金创新做法(如公积金秒提、自助机进驻大厅等)。 |
2 |
未出台措施、未提供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
市公积 金中心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7月 |
|||
不动产登记创新做法(如统一办事入口、上门办证、全城通办、网上办证、绿色通道等)。 |
2 |
未出台措施、未提供佐证材料和案例的不得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7月 |
|||
5 |
政务服务便利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一) |
创新审批服务便民举措 |
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创新做法(如完善“工改”系统、优化流程、多审合一、先建后验等)。 |
2 |
未出台措施、未提供佐证材料和案例的不得分。 |
市住建局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7月 |
商事制度改革创新作法(如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等)。 |
2 |
未出台措施、未提供佐证材料和案例的不得分。 |
市市场 监管局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7月 |
|||
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设施。 |
2 |
未提供自助办理设备的不得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水电气网等公共服务企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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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务网上办理完备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二) |
推进“一网通办” |
评估市、区、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应领尽领”情况(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认领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各地根据三定方案或市政府文件统一梳理;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上报并锁定各地应认领事项的基数,后续除联动上级事项调整外,原则上每年集中调整一次)。 |
6 |
1.市级事项认领通用目录的95%以上得0.5分,全部认领得1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评估网办服务联通性。主要考核办件及时处理情况,检查在通用审批系统、自建系统中受理网上申请的情况。各地各部门每天关注平台申请情况并及时办理。 |
20 |
对全市可网办依申请事项,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发起测试办件,检查系统连通性、收件及时处理情况。每月抽取市区乡村级20个事项,逐步全覆盖。2020年6-9月全市抽查20项已认领事项是否能办理,抽到一项不能办理的扣1分;10月以后全市抽查10项事项能否办理,抽到一项不能办理的扣2分,逐步全覆盖。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
6 |
政务网上办理完备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二) |
推进“一网通办” |
评估依申请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网办深度。考核4个网办深度(即信息发布深度、材料预审深度、材料核验深度、全程网办深度)分别对应的事项数量占所有事项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 |
4 |
得分:N1*5%*该小项分+N2*100%*该小项分+N3*30%*该小项分+N4*55%*该小项分。注:N1:信息发布深度,发布办事指南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到现场办理;N2:材料预审深度,网上可提交材料,预审后仍需带原件现场提交办理,审批后可到现场领取结果或邮寄结果,到现场次数不超过 2次;N3:材料核验深度,实现网上材料核验,审批后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结果,到现场次数不超过1次;N4:全程网办深度,实现网上材料核验,审批后可通过网上缴费、物流快递结果。 整个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的。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评估即办程度,依申请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即办件占比(市、区即办件1分,乡、村即办件1分)。 |
2 |
即办件率:Y=N/M。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
各地各部门对标国办考核标准,检查办事指南要素的准确性,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省市县乡村五级48同。如办事材料和办事结果中证照名称、编码和国家、省证照目录的对应情况等。采用系统数据比对和规则校验,对事项中个性化要素考核。 |
2 |
市、区、乡、村每级抽取5个事项检查,每一个错误扣0.1分,扣完为准,扣分依据国家发布的考核项目中对办事指南的个性化要素。依职权事项日常维护,不赋分,但上级部门要求调整,下级部门未调整到位的扣1分。扣分制:每有1例测试失败,扣1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
6 |
政务网上办理完备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二) |
推进“一网通办” |
评估依申请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非国省垂系统事项)入驻统一受理平台情况。检查市级统一受理平台配置依申请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数(非国省垂系统事项)。 |
6 |
本项得分=N/M。 注:N:市级入驻统一受理平台的依申请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数(以分发配置为准);M: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非国省垂系统事项)总数。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评估办件及时通过质检汇聚到省办件库数量。计算每周质检错误数据累计比例,月底求平均值。 |
10 |
本项得分=N/M。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残联、市住房和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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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门梳理网办事项,形成清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联通率、全程网办事项比率、“最多跑一次”比率在2020年7月份达到97%以上,10月底达到100%。 |
3 |
可网办率低于100%,联通率、全程网办事项比率、“最多跑一次”比率低于97%不得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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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务网上办理完备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二) |
推进“一网通办” |
通过不同行政层级横向比较,评估线上线下办件数量(各地各部门要使用通用平台办理审批服务;原有自建系统要尽快与通用系统或省办件库对接;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办事群众线上办申请,工作人员线上办理)。 |
8 |
省对市通过横向比较市州办件数量人口占比排名,市直部门采取办件数量与事项占比排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采取办件数量人口占比排名同一层级按照排名先后顺序得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评估办结件超时办结的情况(各部门按照办件配置时限完成办件;每天对现有办件进行检查;发现超时件及时整改到位)。 |
5 |
扣分制:从系统中查验所有办件,超期办结件占总办件的每0.01%,扣0.3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7 |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
全面系统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清单,一次办事项1550项,一次办比率在2020年7月底达到97%,10月底达到100%;整理编制办事指南和优化办事流程在2020年7月底达到1000项,10月底达到100%。 |
5 |
未梳理公布“一件事一次办”清单扣1分,未开展流程再造形成工作标准的扣1分,未编制办事指南的扣1分,未达到目标扣2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10月 |
|
7 |
政务网上办理完备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二) |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
出台一次性告知制度;制作一次性告知材料;对窗口人员随机抽查一次性告知情况。 |
3 |
未出台制度、未制作材料、抽查告知内容不全的各扣1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8 |
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
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各要素必须与湖北政务网一致并准确无误。 |
3 |
未公开的扣1分;抽查要素不完整、不准确的,一次扣1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
推出办事指南二维码,实现引导服务“扫码通”(各实体政务大厅制作纸质服务指南,便于群众索取;推出本单位事项指南二维码,配合市政务大厅制作“扫码通”)。 |
3 |
未制作纸质服务指南并在政务大厅公开的扣1分,未推出二维码的扣1分,未在政务大厅公开二维码的扣1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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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务网上办理完备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二) |
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
评估市、区及市直、区直部门网站事项数据同源、系统应用同源、移动端应用同源(市直各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的事项、流程需与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保持统一)。 |
10 |
评估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级服务站点(频道)与地市相关服务渠道(站点、系统),是否在保障数据源唯一的原则下,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颗粒化建设,最大限度统一事项要素,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通过网上抽查事项办事指南、要素配置标准化;从办件案例中查看事项标准化)。 |
3 |
采取抽查方式,发现未落实的一次扣1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气象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9 |
推进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 |
评估全市“四端”(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窗口服务端)应用可靠性、有效性(各地各部门确保“四端”畅通可办,特别关注“鄂汇办”办件情况;推动更多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鄂汇办”移动端延伸)。 |
3 |
扣分制:每1例“四端”应用发生故障,扣0.1分;每有1个应用故障或下线时间1天,扣1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公积金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0年7月 |
|
10 |
政务审批 服务成效度 |
大力推进“四办四减” |
在湖北政务网、鄂州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官网、政务大厅等渠道公布“四办清单”(要求实体大厅有相关佐证,并通过网上查看)。 |
3 |
未公布“四办清单”的扣1分,未按要求公开的扣2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减时限成效:评估依申请事项实际办理时间较法定时间减少情况。从办件库中抽取5个高频依申请事项,评估各地、各单位和部门实际办理时间较法定时间减少的情况(注:营商环境考核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全年常态化推动)。 |
5 |
事项时限调整率=N/M。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减材料成效:评估利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电子材料。通过电子证照调用的次数,评估地方在电子证照的应用成效(注:直接从省电子证照库查看电子证照效用,日常加强电子证照运用,新增的电子证照及时入库)。 |
8 |
本项得分=N/M。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
10 |
政务审批服务成效度 |
大力推进“四办四减” |
减跑动成效:评估各地、各单位推进最多跑一次、零跑动的情况。 |
4 |
每月抽查办件库中,受理号尾号为N(N不固定)、N+100、N+200……的“最多跑一次”依申请事项10项,如该编号不是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就往前找一个受理号,找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为止。扣分制:抽查10项依申请事项,发现一项不能实现的,对应的单位或部门该项不得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7月 |
11 |
推广应用无纸化办公 |
市直各部门推进无纸化办公,选取两到三家单位作为试点分别建设OA办公系统,选择成熟产品,推广为全市政务办公协同平台,实现市、区、乡镇多级政务办公一体化。 |
2 |
相关工作推进不力的不得分。 |
市政府 办公室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全年 |
|
12 |
拓展“一事联办” |
通过横向比较地方“一事联办”开通和办理情况,“我要开饭店”等一事联办试点在9月份前上线;9月份以后每月考核全省“一事联办”上线事项办件量;推动更多“一事联办”事项。 |
5 |
采用开通一事联办事项数排序和一事联办事项办件量排序评分。未开通一事联办工作的不得分,开通一事联办工作,但没有办件量的扣3分。 |
市市场 监管局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等 |
全年 |
|
13 |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
全域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清理压减各类审批和许可事项,各类许可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 |
2 |
提供5个最优案例,未达全部要求不得分。 |
市市场 监管局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8月 |
|
14 |
大力推进减证便民 |
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等,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争取我市证明事项全省最少(出台减证便民方案;从办件库中抽查证明材料提供情况)。 |
3 |
未开展清理工作扣1分,未出台方案扣1分、未提供佐证案例扣1分、抽查发现多提供证明扣1分。 |
市司法局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7月 |
|
在湖北政务网、鄂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公开取消和保留证明事项。 |
2 |
未公开并提供佐证材料的扣2分。 |
市司法局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7月 |
|||
15 |
政务审批服务成效度 |
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
出台《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治理,提供全套佐证材料。 |
3 |
未出台方案不得分,未开展专项治理的扣2分,资料不全的扣1分。 |
市发改委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7月 |
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 |
2 |
未公布的或公布不全的均不得分。 |
市发改委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7月 |
|||
推动运用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净化中介服务领域市场环境。 |
2 |
未实现的不得分。 |
市发改委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7月 |
|||
16 |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水电气报装、纳税时间 |
评估抽取重点事项(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等)办件数据。 |
4 |
在当月办件库中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业工程建设的平均时间,通过省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的排名位次,低于全省前三名不得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6号)文件精神,企业开办实行“210标准”。 |
2 |
按照全省市州前沿距离法评分。 |
市市场 监管局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7月 |
|||
落实鄂发〔2020〕6号文件精神,获得用水实行“321服务”。 |
2 |
按照全省市州前沿距离法评分。 |
市水利 湖泊局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8月 |
|||
落实鄂发〔2020〕6号文件精神,获得用气实行“310服务”。 |
2 |
按照全省市州前沿距离法评分。 |
市住建局 |
市安泰天然气公司 |
2020年8月 |
|||
落实鄂发〔2020〕6号文件精神,办电“321服务”。 |
2 |
按照全省市州前沿距离法评分。 |
市经信局 |
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
2020年10月 |
|||
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 |
2 |
按照全省市州前沿距离法评分。 |
市经信局 |
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
2020年10月 |
|||
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10%,全市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 |
2 |
按照全省市州前沿距离法评分。 |
市税务局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8月 |
|||
17 |
政务审批服务成效度 |
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 |
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按需归集率100%、共享使用率100%、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率85%。网上抓取案例,要求提供案例。 |
2 |
按照全省市州前沿距离法评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0年7月 |
18 |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
落实鄂发〔2020〕6号文件精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网上抓取案例,要求提供案例。 |
2 |
按照全省市州前沿距离法评分。 |
市住建局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2020年7月 |
|
19 |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三) |
推进数据归集与共享 |
推进鄂州数据资源平台与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对接;各部门按要求及时做好数据归集、清理工作;相关部门加紧推送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数据;建设好主题库。评估共享数据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全市数据动态更新率在2020年7月底达到97%,10月底达到100%。(各地各部门确保数据接口服务有效,及时更新数据)。 |
5 |
数据归集: 数据资源平台与省大数据能力平台未对接的不得分;采取抽查方式,每月通报数据归集和交换共享情况,发现数据归集、清理工作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 数据共享: 未按要求按时更新及共享数据的单位不得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评估通过库表共享的数据通过质检入库的情况,检查异议数据表的修复情况(各地各部门每月必须按标准上报数据,数据质量达标率为100%)。 |
2 |
本项得分=N/M*该项分值。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19 |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三) |
推进数据归集与共享 |
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网上共享、水电气过户一体化试点,将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实时推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实现登记数据与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全面对接。 |
4 |
未推送数据或推送数据不全扣2分,未与湖北政务网和“鄂汇办”APP对接扣2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市安泰天然气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2020年8月 |
20 |
加快企业电子身份应用 |
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清单、材料、证照“三位一体”数据支撑体系,加强“一人一企一档”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材料、免提交(网上抓取案例,要求提供案例)。 |
3 |
采取抽查方式,发现未落实的一次扣1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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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尽快开发完善电子表单,评估电子表单开发以及电子证照集成情况。检查事项管理配置材料中的申请表、证照材料在省政务服务网是否配置为电子表单(可自动填充)、电子证照(可自动获取)国省垂系统的事项不纳入地方考核。所有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证照材料必须依法共享;不准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政府部门可以共享的证照、重复填报提交相同材料。 |
6 |
本项得分=(N1/M1)*60%+(N2)/M2*40%。注:N1:已配置的电子表单数量;N2:已配置的电子证照;M1:地方(非国省垂系统事项)依申请事项的申请表数量 M2:地方(非国省垂系统事项)依申请事项材料清单中使用的证照数。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评估事项办理及时转化电子证照的情况,各地各部门将新增的证照数据24小时内入库。 |
6 |
本项得分=N/M*该项分值。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20 |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三) |
加快企业电子身份应用 |
评估证照数据质量修复情况,检查异议数据表的修复(各地各部门按照证照数据标准上传数据,减少数据错误率;在收到省要求整改的错误数据后24小时内修复回传)。 |
2 |
本项得分=N/M*该项分值。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人防办、市医保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21 |
政务诉求响应度 |
完善“民呼我应”服务体系 |
各部门完善“民呼我应”服务体系,畅通“民呼我应”渠道,及时回应政务诉求。将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统一整合至12345服务热线平台。 |
4 |
未建立热线承办机制、未安排专人(兼职)办理的不得分。考核对接整合工作任务完成比例,包括:1.工单数据汇聚;2.工单跨平台流转;3.话务数据实时抓取。 |
市政府 办公室 (市长 专线办) |
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其中考核对接整合工作于2020年7月完成) |
22 |
提高12345热线办理效能 |
评估相关单位回复企业群众诉求的满意情况。 |
3 |
回复满意率=满意工单数/回访工单数*100%。 注:回复满意率低于80%,得0分;回复满意率80%至85%,得1分;回复满意率85%至90%,得2分;回复满意率90%至100%,得3分。 |
市政府 办公室 (市长 专线办)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23 |
政务评价好评度 |
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 |
评估好差评系统与事项办理系统对接情况(相关责任部门做好自建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对接;要求线上线下评价方式及评价设备与系统完成对接;办事系统及配套评价设备部署联调到位视为该系统对接完成)。 |
10 |
地方自建系统与省好差评系统未对接的不得分;对接但未产生好差评数据的得2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公积金中心、 |
全年 |
23 |
政务评价好评度 |
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 |
考核主动调用评价接口推送办件数据的情况,办件评价数量与办件数量比例(要求各部门线下办件时及时提醒服务对象进行好差评评价;针对线上办件要求本单位系统管理员每天及时处理线上评价)。 |
4 |
本项得分=(N/M)*该项分值。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市公积金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坚持“谁办理谁处理”的原则,评估政务服务评价等级为“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并经查实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做到办结满意率100%。 |
3 |
本项得分=(N/M)*该项分值。 |
市政府 办公室 (市长 专线办)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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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各单位12345热线平台电话接通率,包括接省12345业务情况。市12345平台服务坐席模拟群众拨打单位咨询热线,咨询湖北政务服务网业务,测试是否能在15秒内接通,并咨询成功。 |
2 |
本项得分=(N/M)*该项分值。 |
市政府 办公室 (市长 专线办)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23 |
政务评价好评度 |
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 |
评估按时签收、办结12345平台转办的诉求工单情况,按时签收或办结工单数量与应办理工单总量的比例。 |
3 |
本项得分=(N/M)*该项分值。 |
市政府 办公室 (市长 专线办)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评估群众对回复12345诉求的满意情况。回访满意工单与应办理工单总量的比例。 |
2 |
本项得分=(N/M)*该项分值。 |
市政府 办公室 (市长 专线办) |
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24 |
政务体验满意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四) |
推出 “一送三免” |
针对新开班的规模以上企业送一套公章,对办事主体在政务大厅办理业务免复印费、免邮寄费、免停车费。市行政审批局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各责任单位提供案例及相关佐证资料,并获得群众满意评价。 |
3 |
未出台相关制度文件、未提供案例和佐证材料、群众评价不满意的各扣1分。 |
市市场 监管局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财政局 |
全年 |
25 |
完善“帮办代办”机制 |
市行政审批局出台《关于对企业及重点项目有关事项实施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方案》,完善“帮办代办”机制,各责任单位扎实推进“帮办代办”服务,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
2 |
未出台措施、未落实、未提供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安泰天然气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25 |
政务体验满意度(此项为营商环境考核一级指标之四) |
完善“帮办代办”机制 |
出台活动方案;组织企业与部门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面对面听企业诉求、面对面解决问题、面对面开展测评;完善“5+X”机制,开设“午间窗口”,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
2 |
未出台方案、开展活动、解决问题的不得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市经信局 |
市直各审批服务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建立解决问题机制。 |
3 |
未建立机制的、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未提供佐证资料的扣2分。 |
市经信局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全年 |
|||
26 |
政务监管精准度 |
推进“一网统管” |
评估地方落实营商环境、监管数据数据汇集工作情况,检查数据资源挂接目录数情况(需提供监管数据的部门应于每月23日前按库表要求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上报数据;每月23日前按目录模板提供水、气、城管、公积金、不动产等营商环境数据)。 |
7 |
本项得分=N/M*该项分值。 |
市行政 审批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安泰天然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27 |
加强监管协调联动 |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上报,做好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完成监管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填报工作;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实施办法,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
4 |
监管对象数据上报及时率:Y=N/M*权重分。 事项认领不全和实施清单未完成的不得分。 |
市行政 审批局 市市场 监管局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含地震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
充分运用“你呼我应”效能监督平台。 |
3 |
效能监督平台通报一次的扣1分。 |
市督查 考评办 |
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 |
全年 |
|||
27 |
政务监管精准度 |
加强监管协调联动 |
按照办事指南中公开的咨询、监督电话进行抽查,确保上班时间电话畅通,有人接听。 |
2 |
抽查无人接听一次不得分。 |
市政府 办公室 (市长 专线办)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28 |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
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涉密项目除外),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结合疫情,建立涉及民生及经营急需项目的“绿色通道”。 |
2 |
实现在线招投标率100%(涉密工程除外)得1分;完成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得0.5分;建立疫情“绿色通道”机制的得0.5分。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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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政务公开透明度 |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
各地各部门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公布市、区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行政决策解读及公共参与机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充分利用各媒介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宣传。 |
15 |
按照《2020年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赋分。 |
市政府 办公室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30 |
政务文明美誉度 |
推进纪律作风和政务文明建设 |
各级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室)践行政务行业规范,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微笑服务”“暖心服务”“清亲政务”等活动,政务工作人员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装整齐、礼貌接办、文明服务。 |
3 |
政务大厅文明礼仪(着装、言语、服务态度、作风等)不到位,每被投诉一次扣1分;没有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扣1分。 |
各级政务 服务机构 |
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全年 |
推进纪律作风和政务文明建设 |
对政务工作人员进行纪律作风、行业规范、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抓好湖北政务“一网通办”考核、电视问效、政企“面对面”活动、“好差评”等渠道反馈纪律作风问题梳理,全面加强纪律作风整顿。 |
3 |
被各级媒体发现曝光一起的,本项按0分处理;被市级媒体曝光二次以上的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发现曝光的,直接扣除目标考核优化营商环境10分。 |
各级政务 服务机构 |
进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部门 |
全年 |
注:1.考核总分300分,按照各项分值所占权重实行扣分制;
2.测评相关指标根据省政务管理办和第三方测评要求实时调整;
3.政务监管精准度根据最新的互联网+监管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常委会的有关精神,借鉴上海经验提出“一网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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