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 事项名称 |
审批 单位 |
工作流程 (文字简述) |
申报条件 (审核标准) |
备注 |
一、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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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具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矿业权出让评估报告) |
采矿权登记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委托中介机构; 2.中介机构开展勘查并出具报告; 3.报告公示。 |
不进行审查,网上公示无异议即可。 |
采矿权登记(新设)由审批部门付费委托中介机构,其他事项涉及的按要求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或付费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
2 |
非金属采矿权储量核实报告 |
1.委托中介机构; 2.中介机构开展勘查并出具报告; 3.报告评审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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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 |
1.委托中介机构; 2.中介机构开展勘查并出具报告; 3.报告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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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勘测定界及技术报告书编制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遴选中介机构; 2.服务要求洽谈; 3.签订服务合同; 4.出具报告。 |
1.测定界成果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测定界技术标准》。 2.测定界图图件中勘测界线、界址点、界址点间距、面积准确。 3.坐标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2000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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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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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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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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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规划修改方案及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遴选中介机构; 2.服务要求洽谈,签订服务合同; 3.出具报告。 |
完成规划修改听证、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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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由属地政府纳入区域性统一评价 |
由属地政府纳入区域性统一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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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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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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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遴选中介机构; 2.服务要求洽谈,签订服务合同; 3.出具报告。 |
1.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6〕41号) 2.符合《湖北省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技术规程》(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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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形图测绘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遴选中介机构; 2.服务要求洽谈,签订服务合同; 3.绘制成地形图。 |
成果应符合《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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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核发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遴选中介机构; 2.服务要求洽谈,签订服务合同; 3.出具涉及方案。 |
1.符合设计规范。 2.审核第三方机构规划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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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规划放线、验线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核发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开工前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放线申请; 2.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出具符合要求的放线成果。 |
符合测量规范,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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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地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建筑设施审批的初审 |
鄂州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依法遴选中介机构(倡导运用中介服务网遴选中介); 2.服务要求洽谈; 3.签订服务合同; 4.按要求开展林地现状调查并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5.提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
1.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业主性质等情况; 2.建设项目资料,包括项目批复文件(可行性研 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属于批次用地项目,提供经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项目拟使用土地的红线范围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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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报告编制 |
林木采伐、木材运输许可 |
鄂州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依法遴选中介机构(倡导运用中介服务网遴选中介); 2.服务要求洽谈; 3.签订服务合同; 4.按照要求开展现状调查并编制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报告或者伐区简易调查设计表; 5.提交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报告或《伐区简易调查设计表》。 |
1.伐区调查设计书; 2.林权证; 3.造林更新设计书; 4.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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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设项目竣工测量 |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测量报告 |
符合测量规范,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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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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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地价格评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租赁)审批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通过政府采购竞选中介机构; 2.签订委托协议书; 3.提供估价作业需要的相关资料。 |
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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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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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租赁)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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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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