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四川凉山州森林防火工作批示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0-04-03

  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灾作出批示: 

  时隔一年,四川省凉山州再次发生造成扑火人员重大伤亡的森林火灾,令人痛心。要迅速调集力度,开展科学施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组织灭火,严防次生灾害。当前正处于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易发高发期,最近四川、云南、福建、湖南等地接连发生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加上清明春汛临近,火灾、洪涝等安全隐患突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抓好安全风险防范等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入排查火灾、泥石流、安全生产等各类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灾难事故多发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3月31日,省委书记应勇批示: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清明节在即,各地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复工复产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月1日,市委书记王立批示: 

  近日,我市有零星烧荒火灾发生,加之清明将至,应引起高度戒备,认真吸取去年“9.23”森林火灾事故教训,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安全。请忠禄、飞轮同志专题部署。 

  4月8日之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森林防火部署情况经分管市长同意后,报市督查考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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