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坚持“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原则,全方位落实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确保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二)完善应急预案内容。针对原预案存在操作性不够强、内容不够全面、定性归纳不够准确、整体结构不够合理以及与当前我市机构变动情况不相适应的实际情况,结合2013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新修订《湖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精神,先后三次召开会议研究修改意见,两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新修订的《鄂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西山风景区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以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严格火源管控。坚持常年组织人员深入林间地头开展火源巡查,强化火源管控,严查违规用火。强化对旅游入山人员、少年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开展隐患大排查,消除隐患漏洞。加大对各国有林场、森林风景区等敏感地区、重点部位的火源管控力度,实行重点把守。针对近年来,我市对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力度加大,为切实做到疫木除治安全用火,印发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用火管理的紧急通知》,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森林火情监测站建设,投入15余万元,修建、完善国有林场森林火情监测站,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能力;二是国有林场、区2.848公里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投入290余万元,完善森林防火通道及周边标志标识工程,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反应能力;三是大力开展林区防火道路、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建设,在区、国有林场投入数十万元,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保障能力;四是全市投入80万元购买森林防火设备,发放到各县乡、各国有林场,全面提升我市森林防火物资保障。
(五)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升。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标语、现场咨询和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和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技能,最大限度减轻森林火灾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常年提醒、督促各涉林单位,结合实际,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通过“十三五”的森林防火规划的实施,实现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平稳,森林火灾受害率始终控制在林地总面积的1‰以下,保证了生态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森林防火综合能力不强。我市森林防火防御能力薄弱,基础设施、装备配置等方面与防火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森林火灾监测能力不足。监测设施不够完善,分布密度不够,满足不了森林防火监测工作的需要。
(三)森林防火意识仍需增强。森林防火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森林防火科学知识的普及仍需加强。
(四)森林火灾应急体系有待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装备配置、人员培训等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森林防灭火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工作建议
一是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坚持把提高森林防火宣传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和长期性任务。通过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广途径的防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
二是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建设。紧密结合鄂州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借鉴外地先进工作经验做法,提高监测技术含量,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体系,在全市重点林区合理布局瞭望塔台视频监控系统,增加可视及红外探测等林火自动监测预警能力。
三是完善防火通讯和信息指挥系统。根据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精细化管理需要,在全市重点林区配备数字背负电台,GBS跟踪手持机、载卫星通信指挥机和物质对讲机。结合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建设实际情况,除市级外,鄂城区、梁子湖区要建立网络平台、地理信息和指挥系统。
四是提升森林防火队伍及装备能力。专业队伍是森林消防的主要力量,是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最可靠保证,落实编制,成立专业队伍,以适应新时期森林防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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