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政策。2020年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27份,采伐林木27279.34立方米,其中占限额指标53笔,采伐林木22917立方米,占全年采伐限额42300立方米54.1 %,松材线虫疫木除治采伐26208立方米,其中16208立方米已办理采伐证;全市共审核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1笔,面积25.8841公顷,均控制在定额申报以内。二是圆满完成全市“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编限工作。以森林资源合理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调整森林结构为主线,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在满足全市重点工程项目需求的基础上,编制了全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7.6213万立方米。三是扎实开展2019年度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2019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图斑261个,经核实,全市涉及破坏林地案件11起、涉及破坏林木案件8起,6月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四是扎实有序推进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其成果顺利通过省级第一次督导抽查检查;完成2020年度森林督查110个疑似图斑数据上报工作。五是抓好公益林年度调整更新和管护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和《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落细公益林管护措施;按照技术规程要求高质量完成全市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年度变化调查更新工作,如期呈报变更成果,其成果待省林业局、省林规院评审;严格执行区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核查检查验收办法,兑现2019年公益林国家级补偿资金111万、省级补偿资金80万,保证公益林管护工作规范化、动态化。六是根据我市森林资源现状,展开分析和研判,上报我市2020年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两率”目标值,经省林业局审核,最终确定我市森林覆盖率增速0.05%,森林蓄积率增速2%。
(二)积极推动国有林场、林业产业建设发展
一是因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近年来各国有林场砍伐了大量病死松树,形成较大面积的造林地。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资源科严把复绿质量关,指导、督促各国有林场选用枫香等乡土树种造林复绿,改善林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二是指导、督促各国有林场(所)对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效的通知》中八个方面问题展开自查并进一步落实整改,持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激发林场活力;三是积极协调沼山精密测量重大科学实验项目落地,沼山精密测量重大科学实验项目是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年度工作目标,为做好该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森林资源利用管理科主动服务,已3次与用地项目单位和沼山林场沟通磋商,目前因补偿等原因仍在磋商之中。四是指导沼山林场、东佛园艺场完成省级种质资源库项目申报,目前东佛园艺场已迎接省林业局检查,初步定为省级种质资源库。
针对林业产业发展采取多措并举,一是按产业发展计划,指导全市林业生产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同时,抢抓有利时节播种育苗、疏花保果、除草抚育、喷药除虫等抚育管护工作,保证林果良好生长。二是采取“互联网+”的办法,协助帮助林业生产单位及时销售林产品,保证增产增收;三是积极发挥国有林场技术力量,推动全市花卉苗木协会建设,提高全市花卉苗木整体质量。
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协调各区完善林业统计季报、年报工作,为林业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保障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扶贫工作顺利通过考核。
(三)稳步推进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多次组织召开森林防火部署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层层压实责任,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二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把重点林区、高火险区旅游景区、林区村庄、乡镇等作为重点宣传区域,并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景区、村庄等人口密集地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三是加大火灾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督查。在重点时段、高火险时段,增加巡山护林力量,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全市森林防火态势平稳。四是积极争取省级森林防火资金项目,争取到国有林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资金40余万元,根据省林业局部署,积极与承建公司对接,加速推进国有林场视频建设。同时严格按照省林业局申报项目指南的要求,完成2021年度森林防火省级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五是积极推广防火码,实现防火码全覆盖,进一步强化我市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和野外火源管控,实现管理全链条,火因可追溯。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机构不健全,工作推进缓慢
林业采伐和林地占用监管点多面广,监督程序过程较为复杂,且“最后一公里”难以落实,基层没有林业站负责承担和宣传监督管理,导致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单薄,少数地方时常出现随意开垦、违法占用林地等现象,急需解决基层林业机构、人员缺失问题,充分发挥森林资源惠民富民服务功能,安排专职人员从事林业管理工作。
(二)行政执法队伍缺失,工作难以落实
森林公安面临转隶,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尚未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林业执法队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很难正常开展、落实举步维艰,急需充实人员力量,建设执法队伍,加强人员法律、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三)公益林调整受阻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益林管理的功能从以封山育林、严格保护为主,逐渐转变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并重,同时由于当时公益林划定时期较早,前瞻性不够,公益林布局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不协调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市拟将国家级公益林从4181.18公顷调整为2190.2公顷,调整面积1990.98公顷,省级公益林3441.99公顷调整为2225.89公顷,调整面积1216.11公顷,上报省林业局后,经省林勘院核查,只能调整400公顷,与各区调整的面积严重不符,影响后期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目前已多次与省林业局对接,但收效甚微。
(四)森林防火职责不清,机构不健全
目前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和应急管理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分工不明,职责不清,以致管理监督职能弱化。我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不健全,有名无实,无专职人员,无活动经费,国有林场无资金进行森林防火工作,防火工作推进艰难。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提高服务对象依法使用林地、采伐林木意识,保证科学合理、持续利用林地资源。
(二)严格林地管理。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积极协助其按规定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制定方案,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定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征占用林地情况、采伐林木行政许可进行检查监管。
(三)咬定目标实现。一是加快进度,扎实推进生态公益林年度调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变更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森林动态监测工作,摸清森林资源底数,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年增长目标超目标值完成。二是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促进沼山精密测量重大科学试验项目启动实施,保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实现落地。三是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一直动服务,担当作为的姿态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提供优质服务。
(四)促进产业发展。一是制定《示范林场建设方案》,探索、鼓励创新国有林管理体制机制,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增强林场发展内生动力,实现“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双赢。二是主动服务和对接林业企业,根据产业政策积极为林业企业申报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林业企业发展。三是引导重点林业企业积极创建归家、省级龙头企业,树立标杆,推广经验,扩大宣传,提高本土企业知名度。
(五)提高防火能力。一是抓好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护系统建设落实,积极对接省林业局,加快推进系统建设,争取在今年底全面完成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护系统的建设;二是加强与应急部门的配合,强化部门协同、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确保全年无较大火情发生;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省林业局已成立森林防火处,森林资源科将加强与人事科配合,推进我局防火机构建设;四是积极推广防火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实现管理全链条,火因可追溯;五是根据国家林草局部署,全面启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成果,创新督导检查方式,提高检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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