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森林资源安全保障规划思路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0-06-05
  “十三五”期间,鄂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生态文明和美丽鄂州建设大局,全面实施绿满鄂州行动,为鄂州率先在全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率先在全省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全市通过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工程、长江流域防沙治沙林建设工程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一、森林资源现状

(一)全市林地面积情况及森林资源分布情况

全市林地面积达到23846.43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4075.8公顷,竹林392.27公顷,灌木林地3561.59公顷,未成林地790.67公顷,苗圃地3582.44公顷,采伐迹地和其他迹地面积704.67公顷,宜林地636.46公顷,辅助生产林地102.5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0.34%,林木绿化率达到12.73%。以区镇处来划分,全市森林覆盖率相对较高的区为梁子湖区,鄂城区,华容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为平原湖区森林覆盖率较低。

(二)全市林木蓄积量情况及经济林、公益林分布情况

全市活立木总蓄积量1299133万立方米,其中乔木林蓄积量1050186立方米,散生木蓄积量578立方米,四旁树蓄积量248369立方米。全市经济林面积1310.8公顷,其中乔木经济林11.11公顷,灌木经济林1299.69公顷。全市公益林地面积7669.6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类型6190.73公顷,竹林地面积126.11公顷,灌木林地786.49公顷,未成林地面积93.39公顷,苗圃地92.33公顷,迹地面积229.3公顷,宜林地面积122.03公顷,辅助生产用地29.27公顷。公益林分布在鄂城区和梁子湖区。

(三)森林资源特点

鄂州市属丘陵、平原湖区,主要山峰有高峰山、白雉山、沼山、五卦山、麻羊垴等。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中间低平,最高海拔485.8米,最低海拔11.7米。地貌有山地、丘陵和平原三种。

林地主要分布在鄂城区东、南、北部,梁子湖区东、南部,华容区北部的长江沿线及东南部丘陵地带,树种主要为马尾松、杉木、杨树以及其他软阔、硬阔类乔木,竹林以楠竹为主,经济林树种以柑橘类、李、桃为主。

(四)自然保护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情况

鄂州市水资源丰富,地表水系发达,素有“百湖之市”的美誉,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湖泊有133个,梁子湖是湖北省第二大湖泊,亚洲重要的湿地之一,湖面高程20米,面积186.74平方公里,湖泊容量7.59亿立方米,全省第一。

鄂州市区域内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1目17科66种,占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的25.58%。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3种,二级野生保护动物10种,省级保护野生动物24种。占项目区域省级以上重点保护动物种数的59.09%,占湖北省种数的15.12%。

鄂州市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6种。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种数分别占湖北省重点保护植物种数的25.0%、21%。

二、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有利条件与问题

(一)有利条件

1、交通条件便利。鄂州市所处鄂东南丘陵、平原地带,多年来,国家由于村级道路和乡级道路建设投入逐步加大,全市所有村都建设有水泥通村道路,并且与外部公路相通,交通运输条件极为便利,所有林地都在0-1.9公里交通线范围内。

2、立地条件好,树木生长快。土地肥沃疏松,年降雨量充足,利于树木生长。根据全市蓄积量对比分析,我市林木年增长量大。

3、林业项目建设投入大。国家长防林、精准灭荒等项目,每年在我市可营造新造林1万亩。自然保护区建设及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投入力度大,力争国家投资,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

(二)存在的问题    

1、使用林地项目增多,林地树木消耗量大。鄂州市为湖北省第一批改革开放试验区,重点项目建设多,特别是2016年后鄂州机场建设以来,主体设施和配套工程大量占用林地、采伐林木,在一段时间内鄂州市林地面积将大量减少,林木蓄积有所降低。

2、林业生产与农业生产矛盾突出。鄂州市非林业部门管理和有争议的林地面积达6202.56公顷,占总林地面积23846.43公顷的26%,这部分林地流动性大,多为农民自主经营的乔木林和苗圃地,在林木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极有可能退出林地进行复耕,造成林地、林木资源减少。

3、松材线虫疫情严重。根据鄂州市2018年统计,危害面积达5000公顷,近三年将面临大量的松类林木采伐,造成蓄积量下降。

4、景观绿化树木村集体栽植积极性高,但缺乏管护资金和措施,成为无主林现象。村集体主要路旁景观绿化树的栽植当时大多是由项目建设配套投资,因村集体经济薄弱,后期养护缺乏资金,未实际养护,造成绿化树木林相不整齐或死亡率高,大多绿化树木实际上成为无主林的现象。

三、森林资源利用管护

强化林业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深化林业改革,强化科技支撑,创新体制体系,为林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建立森林资源监测制度,严格技术规程,开展森林、其他林木蓄积量调查,深化“一张图管林”系统应用,建立规范的信息化数据库档案,统筹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落实对各区镇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责任、造林任务责任、林地管理责任、森林防火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责任等;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采伐林木等森林资源使用行政许可,把限额采伐管理当做森林保护工程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红线保护意识,对规划林地、森林(特别是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各种生态用地,划定林地红线,要严格执行《森林法》、《鄂州市林地保护管理办法》和巡查月报制度及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实施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和中幼林抚育,落实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深化林长制管理模式,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和保护天然林和公益林;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预防、监测、阻隔、管理系统建设,争取并实施好省林业局森林防火监测预警和巡护系统建设项目;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智能化体系建设,全面清理病死疫木,强化监测除治,提高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趋势。

(二)推进野生动植物调查保护能力,维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调查,完善鄂州市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推进珍稀濒危动物保护,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监控,规划争取国家投资300万,推进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基础设施、监测、应急响应能力等建设。

(三)深化自然保护地改革,守护自然生态红线,保育自然资源。开展梁子湖等自然保护区大检查,梳理保护地建设管理标准规范推进自然保护地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资源监测监管,实施大梁子湖流域治理,增强湖泊蓄水防洪能力,实现98+洪灾后“湖相通、港扩宽、堤加高、排提升、水清洁”,构建新型人水关系

(四)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能力,维护生态平衡。推进洋澜湖等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加快洋澜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申报尽快制订实施《鄂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就湿地保护职责、范围、要求、湿地合理利用审批程序、执法与处罚、机构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坚决杜绝随意侵占湿地,严禁围垦、采挖建设侵占湿地;开展全市湿地资源调查和检测、划定湿地生态红线大力探索湿地资源综合利用,根据不同湿地特征,开展湿地生态养殖、高效生态农业、农牧渔复合经营等可持续利用示范;强化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全市湿地保护体系,着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有害生物入侵监控,提升湿地管理水平;加大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湿地的意识。

(五)加强法治林业建设,全面建设法制林业深化林业综合治理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林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等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森林公安等执法机构建设,健全和完善林业执法监督。加强林业综合执法,强化执法教育,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健全监督体系,实现执法网上录入,网上考核,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坚决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湿地资源的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

四、森林资源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做好建设绿水青山、保护绿水青山、利用绿水青山三篇文章。“十四五”森林资源安全保障规划既要与国家、省发展规划同频共振,又要为鄂州市发展规划添砖加瓦。

力争到“十四五”末期,林地保有量达到2.4万公顷,森林保有量达到1.4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上升0.1%达到10.44%,森林蓄积量上升1%达到106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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