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7-5308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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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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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桂兰 熊敦柱 |
熊立军(子) 420700197****03X |
S2016006193+S2016006194、鄂州国用(2016)第1-2-4067号 |
鄂州市吴都大道北侧迎宾大道东侧莲花中央广场6号楼1单元601号房 |
9.28/ 14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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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立琴(女) 420111197****024 |
202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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