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豪(身份证:420704************)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新庙镇水月村十四组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权证证号为鄂(2023)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权第1100048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