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为民(身份证号:42070019********48)、郑自主(身份证号:42070019********18)不慎将坐落于明塘西路东单元三层东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44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为民、郑自主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