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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吴海贤、周小燕)
日期:2025-02-07
吴海贤、周小燕
(身份证:
422324197
*
0
*
1
**
210、422324198
*
1
*
1
**
222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
鄂州市葛店开发区
316国道北侧昊城景都18号楼1单元14层1402号房
的
不动产权证
遗失,证号为
鄂
(2024)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93956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海贤、周小燕
2025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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