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黄冬梅、袁国民)

日期:2025-03-07
   黄冬梅、袁国民(身份证:420221197*****6226、420221196*****617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316国道北侧昊城景都10号楼1单元6层602号房的房产证和土地遗失,证号为S2014003000+S2014003001,鄂州国用(2014)第1-2-1216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冬梅、袁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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