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文理(身份证:422201199*****1832)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锦绣香江三期B区高层E19号楼9层05号房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为鄂(2023)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71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文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