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鄂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558号
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鄂州市司徒村牛头山鄂州恒大首府二期20号楼1单元801号房
公告单位: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 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