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鄂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沙窝信用社)

日期:2025-04-2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2)鄂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64212

鄂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沙窝信用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20704004202GB05008F00020035

司徒路东侧、华森中学南侧地块金州星城2号楼1单元5层2号房

 

 

 

公告单位: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 424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办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复制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二楼C区 联系电话:027-5308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