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高(身份证号:4201151982******11)不慎将坐落于华容镇楚藩大道355号华府名居6号楼1单元5层504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鄂州国用(2015)第1-2-826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