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凌(身份证:422422197*****008X)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二号路南侧维纳阳光2号楼2单元9层902号房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遗失,证号为120837285,鄂州国用(2013)第1-2-171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志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