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琳(身份证:42010619******3244)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葛店镇葛洪路上街村凯乐停车场(凯乐花园)7号楼2单元5层503号房的产权证遗失,证号为110836046,鄂州国用(2011)第1-2-1402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小琳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