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刘新胜

日期:2025-05-09

刘新胜(身份证号:4213021946******14)不慎将坐落于程潮铁矿四村4栋3单元1层2号房屋所有权书(证号:100822130)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新胜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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