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芳(身份证:42070*19**081**729)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市葛店镇上街村葛洪花园一期1号楼2单元14层1404号房的房产证遗失,证号为11083295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俊芳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