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刚(身份证号:4207001970******19)不慎将坐落于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办庙鹅岭村四组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55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志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