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10821123 |
李代娣 |
房屋权属证明 |
420704012013GB00021F00017003 |
花湖镇华山村盛昌花苑住宅楼3单元15层1503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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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914 |
李代娣 |
房屋权属证明 |
420704012013GB00021F00010603 |
花湖镇华山村盛昌花苑住宅楼3单元6层603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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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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