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5)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9184号
高建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20702001007GB00003F00220027
东沟镇鲊洲村梧桐湖新区梧桐苑小区22号楼1单元5层1号房
鄂州市梁子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