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兰(身份证号:1101081963******12)不慎将坐落于:迎宾大道西侧中梁佳兆业壹号院1号楼1单元1层4号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2)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5671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宇兰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