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聚贤寺、广佛寺

日期:2025-07-2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8    1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号房产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0711-5919059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丁坳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丁坳村

420704007013JB00008W00000000

2832.28m2

宗教用地

聚贤

2

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团结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鄂州市鄂城区泽林团结

420704005003JB00010W00000000

2485.49m2

宗教用地

广佛寺

 

登记机构: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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