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吴冬冬)

日期:2025-08-01

吴东东(身份证号:4207041990******57)不慎将坐落于鄂州市江碧路泽林段西侧金凤煌庭12号楼1单元3层304室不动产权证书(证号:(2022)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4590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东东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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