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艳明(身份证号:4202811992******93)不慎将坐落于鄂州市花湖开发区花湖大道西侧中央美地二期58号楼1单元7层04号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1)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903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艳明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