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4)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390号
张建华、谢艳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20702001007GB00016F00010019
鄂州市梧桐湖新区鲊洲十二路东侧、高新路南侧合景梧桐10号地块项目一期低层1号楼1-3层19号房
鄂州市梁子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