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波、丁小文

日期:2025-09-08

李波身份证号:4207041987******13丁小文(身份证号:4202021992******40不慎将坐落于花湖开发区向阳第88号4号楼1单元6层60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2017)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3899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波、丁小文

  2025年 9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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