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权第0506297号
程正权
房屋多幢不动产证
420704005010JC07288F00010001
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大山村七组
单位: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9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