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龙(身份证号:4207041979******52)不慎将坐落于杨家巷22号东单元七层东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802180)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鄂州国用(2008)第1-2-414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海龙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