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志(身份证号:4207001979******79)、王保霞(身份证号:4207041982******09)不慎将坐落于:官柳小区60栋2单元7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8)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4101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金志、王保霞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