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2070074769459XF)不慎将坐落于鄂州市花湖开发区滨港路南侧、友谊路东侧聚龙·花湖锦绣龙城4号楼2单元20层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鄂(2018)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3735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鄂州市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