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先玉(身份证号:4207021981******68)不慎将坐落于:武昌大道367号金海靓居3号楼3单元6层东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130835734),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鄂州国用(2013)第1-2-1368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先玉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