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洪涛)

日期:2025-11-13

李洪涛(身份证号:4202021968******15)不慎将坐落于鄂州花湖开发区航宇香格里拉嘉谷区A5#楼自西向东第3号门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鄂州国用(2014)第1-3-19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洪涛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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