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珍明、倪五荣(身份证:42070019******2712、42070319******856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葛店镇316国道南侧景泰嘉园6号楼2单元1层1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为鄂(2018)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62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珍明 倪五荣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