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未过户公告(徐艳明、吴小利)

日期:2026-01-05

2011年5月27日,徐艳明(身份证:4207001971******19)、吴小利(身份证:4207041974******82)购买徐先平(身份证:4211211940******38)、付贵英 (身份证:4207041944******64)坐落在程潮铁矿广山十三栋1单元2层3号房屋,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证号为110814484、110814485,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现徐艳明、吴小利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原土地证使用权人徐先平、付贵英无法取得联系。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徐艳明、吴小利办理不动产权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古城路1号房产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11-5919059

特此公告            

           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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