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利朋、刘翠芬(身份证:42070219******7674 42028119******1322)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菱湖印象12号楼1单元22层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为鄂(2019)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01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利朋、刘翠芬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