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鄂州市华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7-6088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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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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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秦宗财4207003********4077 |
秦德树(生父) 已去世 |
鄂2021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39532号 |
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大湖村孙家咀湾 |
105.59 /20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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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珍(生母) 已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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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兰(配偶) 420703*******4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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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红莲(女儿) 420703*******4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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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罡锋(儿子) 422103*******8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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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剑锋(儿子) 420703*******4076 |
鄂州市华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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