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安民)

日期:2026-04-17

李安民(身份证号:4207001957******35)不慎将坐落于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丁祖村十五组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2023)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权第070743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安民

202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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