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刘恒强)

日期:2026-04-27

刘恒强(身份证号:4207001972******7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刘云村二组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为(2023)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权第071568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恒强

202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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