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强(身份证号:4207001972******7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刘云村二组的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3)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权第071568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恒强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