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鄂州市华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7-6088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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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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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涛422403********1612 |
杨玲芳(配偶) 420114*******3720 |
鄂(2025)鄂州市不动产权 第0001227号 |
鄂州市葛 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路以南,创业大道以东花样年·江山G10号楼14层3号房 |
4.79/1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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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煜程(儿子) 420114*******0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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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煜琪(女儿) 420114*******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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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纪术(父亲) 422403*******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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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伏林(母亲) 422426*******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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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华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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