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宋春花、李灿欢

日期:2020-01-04
  宋春花(身份证:420704197*0*0**042)李灿欢(身份证:420704198*0*1**01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市吴都大道北侧迎宾大道东侧莲花中央广场5号楼1单元2404号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鄂州国用(2016)第1-2-600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春花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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