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谈俊华

日期:2021-12-03
 谈俊华(身份证:420203196*1*1**74X)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花湖开发区滨都丽园11号楼1单元202房屋的产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房屋产权证证号为09081956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鄂州国用(2010)第1-3-9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谈俊华

2021123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办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复制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二楼C区 联系电话:027-5308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