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刘艳萍

日期:2021-12-03
 刘艳萍(身份证:420106197*****044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东侧菱湖印象4号楼2单元9层902号房的不动产证遗失,证号为鄂(2016)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13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艳萍

2021年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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