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市成人函授中等专业学校

日期:2021-12-28
 市成人函授中等专业学校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塔小区18栋东单元四层西户及南塔小区16栋东单元一层西户房屋的产权证遗失,房屋产权证证号分别GF20648GF2065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函授大学鄂州分校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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