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言娇、刘柱

日期:2021-12-28
 李言娇(身份证:422823199*1*1**921刘柱(身份证:421125198*1*1**21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花湖开发区中央美地27号楼1单元4102房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为鄂(2019)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13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言娇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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