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黄昌盛、郭虾荣

日期:2023-04-11
 黄昌盛(身份证:420703198******776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市武昌大道东塔路裕丰园4号楼南面1层自东向西第10房屋的产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房屋产权证证号为S20150077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鄂州国用(2015)第1-2-114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昌盛

20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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